龍崎事業廢棄物掩埋場爭議 水利局:剷平山頭系誤解

南市水利局提供龍崎事業廢棄物掩埋場水土保持相關圖相。(圖/市府水利局提供,下同)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臺南龍崎事業廢棄物掩埋場工程,被環保團體質疑「砍山頭」破壞泥岩自然地景,臺南市水利局30日澄清指出,系業者清除地表雜林以利通視,並非剷平山頭動作,因有裸露狀態,才被誤解爲剷平山頭。

水利局表示,106年12月21日核發施工許可項目包含:沉砂池1座、滯洪池1座、防災土堤120公尺、施工便道190公尺、臨時排水溝185公尺及滯洪池上邊坡所需加勁式土壩約1,575平方公尺。107年1月11日臺南市議會工務委員會勘查後,施工便道及臨時排水溝98公尺已依會議協商結果停工,且未曾施工。加勁式土壩歐欣公司本次不予施工。沉砂池及滯洪池、防災土堤仍可施工。

目前已施工內容爲地表植被清除、放樣及沉砂池、滯洪池之局部開挖,尚未全部開挖完成。有關1月22日臉書有質疑繼續施工,並剷除山頭一事,在1月11日議會工委會勘查時,當日謝議員請歐欣公司再檢討該新闢之施工便道,是否有施作必要性,當日水利局與歐欣環保公司連繫並確認不予施做施工便道,但未提及全面停工。

1月22~23日業者開始施工滯洪池及沉砂池,因沉砂池放樣所需,僅先清除地表雜林木,如銀合歡等以利通視,並非剷平山頭動作,故從空照圖鳥瞰呈現裸露狀態,易誤解爲剷平山頭。滯洪池依計劃圖說,須挖除一部分泥岩山體,但無超挖情事

有關歐欣環保公司違反水土保持法部分,市府限期106年9月30日前改善完成一事,水利局說明,106年遭檢舉施工項目分爲滯洪池清淤、施工便道清理、整坡等3部分,涉違規部分爲施工便道未經申請之開挖回填行爲,市府通知於106年9月30日前實施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案,經市府106年11月6日勘查,已符合規定結案

另,水利局當地裸泥岩地區易受雨水沖蝕,自然狀態下其表土流失量大約每年6~8公分,故182線道下邊坡、縣市交界處邊坡經年累月持續崩塌,而臨時滯洪池也經常淤積,故該區於適當地點設置沉砂滯洪池確有必要性。目前沉砂滯洪池已於1月24日停工,水利局亦將委託第三單位辦理需求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