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子鳳女才能選總統 施明德聲請釋憲「暫緩總統大選」

民進黨主席施明德召開記者會。(圖/記者陶本和攝)

記者陶本和/臺北報導

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原本想跨過30萬連署門檻,以獨立總統參選人身分挑戰2016總統大位,不過9月宣佈退選,10日上午在委任律師李念祖、李復甸律師團召開記者會,正式提出釋憲,並且向高等行政法院提出假處分,要求暫緩總統選舉,或是暫時受理施明德參選2016大選。

施明德表示,或許很多人心中會覺得這是「無聊的動作」,「但是,臺灣就是不斷有些人做這類『無聊的動作』,社會的進步,國家正義的捍衛才得於促成」。

記者會名稱「請問法官,我可不可以選總統」,施明德表示,這個「我」指的其實並不只是他,而是所有人,他表示,在1998年10月22日,司法院大法官對施寄青要求針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做出釋字第468號解釋文,是「防止人民任意參與總統、副總統之候選」。

施明德說,這是令人震驚的,「任意參選」應該是憲法所保障人民有自由、平等參選公職核心權力價值,這完全是威權思想的法官,讓社會上龍子鳳女、有財力、有幫派力量人才得以參選。

施明德沉痛地說,20年過去了,藍綠兩黨聯合壟斷了選舉,剝削別人的參選權益,他搖頭說,其實在4年前就已經拜訪過立法院長王金平、民進黨黨團總召柯建銘,向他們說明違憲的選罷法,希望可以立法修法,但是4年過去了,也延宕了4年。

本來要搭檔施明德參選副總統的林向愷也說,今天選罷法完全是另外一種壟斷,只讓政黨票5%以上的大黨享有權力,「且爲什麼要1500萬元保證金纔可以參選」?他認爲,限縮給大黨跟有錢人,這是很不健康的。

律師李念祖表示,依照程序來看,必須經過訴願、行政訴訟後,才能夠聲請釋憲,但如果等到程序走完,到時候總統大選就結束了,所以在時間緊迫之下,他們今天向中選會提出訴願,同時也向高等行政法院提出假處分。

李念祖說,假處分的裁決時間約一週,他們希望讓選舉暫緩,或是在施明德參選的前提下,讓選舉繼續進行。

▼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召開記者會。(圖/記者陶本和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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