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道堆雜物爲何管不住

湯華臻

樓道雜物堆積有多可怕?近日一則視頻顯示,有救護人員擡着病重老人下樓時遭遇重重障礙,先在欄杆處遇到自行車,又在拐彎處碰到大木櫃,費盡周折才走出來。

公共空間堆放雜物是個老問題。事實上,不僅樓道,單元門口消防栓旁、電梯平臺等,都是重災區。存放之物也是五花八門,大件電動車、自行車,小件玩具布偶笤帚簸箕。雜七雜八摞一塊,不僅看着糟心,同樣暗藏隱患。有些物品本身就易燃易爆,即便無害,長期堆置,也易滋生蚊蟲病菌。更關鍵的,公共通道梗阻,一旦發生意外,救援遲一秒,生命受到的威脅就多一分。

公共空間不是“私人儲物室”。保持空間整潔,維護生命通道暢通,是文明素養的要求,更是必須嚴守的規矩。根據我國相關法規,圈佔消防設施器材,佔用、堵塞、封閉消防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都屬於違法行爲。而就北京來說,上月起付諸實施的《文明行爲促進條例明確提出,要重點治理“在樓道等公共區域堆放雜物”。可以說,亂堆雜物佔用公共空間,決非個人小節,而是涉及違規違法的大問題。只有從法治高度認真審視,這一頑疾才能找到破解的線頭

樓道“攔路虎”不能沒人管,爲此社會呼籲已久。可爲何道理都懂、法規已有,卻屢屢陷入治理難?着眼現實,有的是“僥倖心理”作祟,“之前這麼放,不也沒出事嗎”;有的是“佔便宜”心態主導,“別人都佔地兒了,我不放就虧了”,但歸根到底,還是執法過於寬鬆軟。批評兩句,罰點小錢,難免一切照舊。從這個意義上說,向陋習開戰,必須以嚴查倒逼守規,讓痛感逼出文明。一旦發現公共空間雜物堆積,務必找到責任人,該清理一定及時清理,該處罰必須嚴格處罰。當然,這一過程中也應有堵有疏。如自行車不能放樓道,小區有無集中安置點?居住條件狹小、儲存空間不足,社區有無可租賃和週轉場所?在這其中,不妨發揮共治共管經驗大家商量着找出最優解。

文明社會,宜居生活惠及你我。誰都希望自己的生活環境安全、整潔、美觀。以硬性規則約束人們的行爲,堵住“懶”“散”“佔”劣習。在此基礎上,以貼心服務讓生活更方便。久久爲功,文明習慣終將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