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下住戶一年敲天花板1萬3365下! 他附100GB檔案4次提告

▲鄰居狂敲天花板,讓樓上住戶崩潰堤告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本報資料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北市一名餘先生控訴,住在樓下周姓住戶因爲不滿他家小孩跑步聲音,就開始拿登山杖敲自家天花板,甚至上樓拍打鐵門等行爲,他從104年開始蒐證,之後又花錢自架攝影機麥克風,1年多來就錄下敲擊天花板1萬3365下等行爲,臺北地院日前依照強制罪判周男6個月徒刑公然侮辱罪40天。

餘先生表示,家住光復南路公寓5樓,樓下的周姓住戶1999年時,曾認爲2歲女兒跑步太大聲,登門大罵20多分鐘,之後就開始製造各種噪音,像是拿登山杖敲擊天花板,或是半夜拍打鐵門,從2015年開始蒐證,不過檢方認定罪嫌不足不起訴,之後自費3萬元買了錄音機和麥克風的器材蒐證,第二次提告時紀錄下一年多來,對方敲了2000多次天花板、46次大門

餘先生第三次提告則是記錄了周男一年內敲了天花板1萬3365下,敲鐵門200多次,連同第四次共有2萬多次,實在是不堪其擾,以及周姓男子門外飆罵神經病話語,並附上100多GB的檔案,臺北地檢署去年(2017)11月將此案移送臺北地院審理

周姓男子在法庭上坦承有敲天花板,但是否認犯罪,認爲是餘家吵到他不能睡覺,「只會爲了要阻止。」但法官審理認爲,他惡意製造噪音已經干擾到他人的住居安寧,妨礙餘家睡眠和居住安寧,並用不正當途徑來解決鄰居間紛爭,事後又沒有反省,因此依照強制罪判刑6個月,公然侮辱罪拘役40天,都可易科罰金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