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財政部公佈國有金融機構規範相關通知指出,國有金融機構及其所屬各級子公司之間,不得進行虛假注資或循環注資,資金來源應爲真實自有資金。
據關於國有金融機構聚焦主業、壓縮層級等相關事項的通知,規範國有金融機構對旗下各級子公司的出資應依法合規,資金來源需爲真實自有資金,不可進行虛假注資或循環注資,也不可透過股權質押進行融資。
不僅不可以受託管理基金或債務資金等非自有資金出資,非貨幣財產出資也應依法進行資產評估。除財務投資情形,子公司不得反向持有母公司股權,金融機構所屬各級子公司間也不可交叉持股。
財政部指出,競爭性國有金融機構應退出偏離主責主業與長期無財物回報的領域,以推動資本向核心主業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