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刺青擋車不算威脅 被攔駕駛直呼離譜!高檢署:重查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新北市五股發生一起行車糾紛陳姓男子疑似被超車,竟然當衆攔車,停下來抽菸,還拉起袖子,露出手臂刺青士林地檢署認爲他並沒有說話恐嚇,不構成暴力脅迫,所以做出不起訴處分,引起各界的議論;之後薛姓駕駛聲請再議成功,高檢署認定士林地檢署偵查不完備,今天(22日)發回士林地檢署重新偵查。

一輛黑色轎車直接插進內側車道,薛姓駕駛慶幸沒有撞上,但是前方的車動也不動,穿着黑色上衣、迷彩長褲的陳姓男子突然開車門,下車抽菸,接着走向後方的車,拉起兩邊的袖子,露出手臂上的兩排刺青,還不時露出銳利的眼神

就這樣來回行走,僵持了一分多鐘,薛姓駕駛覺得備受威脅報警處理。但是陳姓男子供稱,停車是因爲東西掉了,下車是因爲紅燈想抽菸。檢察官認爲,陳姓男子並沒有言語恐嚇,也沒有暴力脅迫,而薛姓駕駛其實可以繞道而行,所以做出不起訴處分。

這樣的判定結果引來好大的爭議,有網友諷刺,感謝檢方教我們如何攔車卻無罪;薛姓駕駛也感到非常不滿,聲請再議成功,高檢署認定士林地檢署的偵查不完備,發回士林地檢署重新偵查。

當時的不起訴讓外界議論紛紛,這次重新偵查,就能知道這樣的攔車究竟合不合法。(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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