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多地政府強制接種疫苗 陸媒籲「自願接種原則」不可廢

大陸各地政府近日要求民衆強制接種疫苗,否則限制出行。取自央視

澎湃新聞今(13日)發佈社論指出,大陸新冠病毒疫苗接種遵循「知情、同意、自願」的基本原則。但是近期,一些地方政府發佈通知,未接種新冠疫苗(禁忌症者除外)不許進入超市、醫院車站重點公共場所,引發公衆熱議

文章強調,儘快接種疫苗,是對羣衆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負責。但應該接種、鼓勵接種,不等於強制或變相強制要求接種。必須要區分「不願接種」與「不能接種」的情形,不能「一刀切」,更不能爲了完成疫苗接種任務搞攀比或亂作爲。

文章指出,早有疾控專家表示,並不是所有人都適合接種新冠疫苗。自身有疾病以及存在疫苗過敏人羣,自然不用接種。一些羣衆「應接」但因各種原因「未接」,或仍在觀望的,也應該理解、尊重。

文章稱,今年4月11日,大陸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聞發佈會明確指出,要堅持「應接盡接」和自願原則相結合,引導並鼓勵羣衆積極接種、主動接種。這一原則和基調,到目前還沒有證據表明已經改變。針對個別地方接種工作中出現的簡單化,甚至「一刀切」的情況國家衛健委還兩次表態:必須堅決予以糾正。

文章認爲,「應接盡接」與自願原則並不是對立的,而是相互補益、共同促進的。「應接盡接」要求的是廣泛性,自願原則體現的是對不同個體的尊重、對特殊情況的科學態度。惟有協調好二者,才能構建起強大的防疫體系

文章強調,疫苗接種工作,與疫情防控工作一樣,對基層治理能力也是一場大考。要充分認識到,任何「一刀切」思維和激進的舉措都是魯莽的、不可取的;既要落實「應接盡接」,也要充分考慮到個體的健康狀況、接種意願,充分告知、廣泛動員,以尊重贏得羣衆的支持和配合。

文章呼籲,在這一過程中,鼓勵、獎勵式的辦法可以有,限制、禁止性措施則應當審慎,能不出臺就不出臺。像限制未接種人員出行這種規定,已經與「自願原則」有所牴牾,即便「有禁忌症者除外」,也會爲部分民衆帶來心理上的疑慮和生活上的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