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谷農會遭爆拿人民幣發加班費!勞基法明訂違法 最高罰100萬

民進黨全國黨代表曾琮愷南投縣政府遞交陳情書。(圖/翻攝曾琮愷臉書)

記者邱茀濱/綜合報導

南投縣鹿谷農會今(6)日遭爆料,曾於2016年至2017年間兩度發放人民幣員工加班費。儘管縣府事後說,沒有接獲員工反映,但勞動基準法22條卻明訂,工資薪資、加班費等)應以法定通用貨幣給付,因此農會做法屬違規依法可開罰新臺幣2萬至100萬元。

民進黨水里鄉長癸佑、全國黨代表曾琮愷及南投縣黨部執行委員林良政等人,6日上午高舉「中國軍機擾臺、人民幣來亂臺」等標牌到南投縣政府陳情,指出鹿谷鄉農會曾兩度使用人民幣支付員工加班費,共發出近60萬元人民幣,因此質疑該款項是否有合法,要求縣府、司法單位查明

南投縣政府農業處長陳瑞慶對此表示,經初步瞭解,若雙方合意使用人民幣就沒有違法,且截至目前也未接獲員工出面檢舉或表達不滿,後續仍會持續向農會查證釐清

不過,勞動部官員卻指出,依據勞基法22條規定勞工的工資應以法定通用貨幣發給,僱主若在臺灣支付工資就該使用新臺幣,即便員工沒有表達不滿,但農會做法仍屬於違規,依法可開罰新臺幣2萬至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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