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國樑遭警撂倒上銬斷4根肋骨 國賠只給10萬

記者盧姮倩/臺北報導

作曲家呂國樑5月底凌晨喝完酒後搭計程車返家,懷疑司機繞路因而發生口角,剛巧2名警員經過現場,司機喊說「我要告他」,他立刻被撂倒在地上手銬,造成左臉頰骨折位移,肋骨甚至斷了4根,有將近半年無法工作國賠會卻僅願意賠臺幣10萬元。

呂國樑(上圖中)7日在臺北市議員慶元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指出5月30日凌晨4點多,他到友人開的小吃攤喝酒閒聊,之後招計程車返家,司機卻開錯地點,他質疑對方繞路,不願意付多餘的車資,與司機爆發口角。

呂國樑指出,當時,有2名文山分局萬芳派出所員警經過,撞見他正在辱罵司機,詢問對方「要不要提告」,司機說「我要告他」,員警立刻將他反手撂倒在地上銬,押回警局筆錄力道之大讓他的左臉頰骨折位移,肋骨斷了4根。

▲呂國樑遭2名員警壓倒在地並上手銬。(圖/翻攝自監視器畫面)

▲呂國樑4根肋骨斷裂,影響工作。(圖/呂國樑提供)

由於傷勢嚴重,呂國樑有將近6個月的時間無法工作,教唱等工作幾乎停擺,損失慘重,向警察局申請國家賠償,臺北國賠會卻只願意給10萬元賠償金;李慶元痛批警方執法過當,國賠委員更是官官相護恐龍委員,且國賠委員的官民比例超過一半,甚至大多都未具備法律素養公信力令人質疑。

文山一分局表示,呂口惡言已構成妨礙名譽,警方纔會以現行犯逮捕,執法程序合乎規定;北市法務局則迴應,10萬元國賠金是授權警局和解協議使用,賠償金的部分還會進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