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入境 申報查驗後不能更正

旅客入境海關,若攜帶應稅、管制或限制輸入的行李物品,必須向海關申報財政部關務署最新修正發佈「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規定,旅客一旦申報並開始查驗程序後,不再受理任何方式更正,若攜帶物品如新臺幣、有價證券、黃金等超出申報範圍,海關將全數沒入。

官員指出,旅客入境可自由選擇要從紅線或是綠線櫃檯通關,綠線爲旅客未攜帶應稅、管制物品或符合免稅規定,可快速通關路線;紅線則是旅客有攜帶管制物品如動植物或超過洗錢防制法規財產,必須向海關自主申報。

依照「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旅客入境若攜帶水產品及動植物、不隨身行李、超過1公升的酒品、逾1磅菸絲、超過25支雪茄、逾1條捲菸等,還有超過1萬美元外幣、逾1萬美元有價證券、超過2萬元人民幣、逾10萬元新臺幣,還有超過等值2萬美元黃金、逾新臺幣50萬元且非自用之鑽石寶石白金等洗錢防制物品,必須主動到紅線櫃檯向海關誠實申報。

但是官員強調,在法規修正之後,一旦海關進行檢查後,如發現有未申報或申報不實情事,旅客不能更正申報的內容,超出合法攜帶範圍物品將依法裁處民衆應多加留意。

舉例來說,若旅客申報攜帶新臺幣100萬元入境,但海關查驗時發現他的行李實際上有新臺幣200萬元,因法規上路後、已無法更正申報內容,未申報且超出法規部分將依規定處罰,該旅客未申報的新臺幣100萬元將會遭海關裁處全數沒入,一時疏忽漏報,可能導致百萬元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