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美名醫無照植牙 被判上法治教育

國際知名牙醫陳俊龍被控數度臺灣違法爲人植牙,遭臺北地檢署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知名牙醫陳俊龍被控於2014、2015年未取得臺灣牙醫師資格期間,3度幫「殯葬大亨李世聰3位商界聞人植牙、治療牙齒囊腫,被依違反《醫師法》起訴,臺北地院審理時,陳認罪並願捐50萬元作公益法官判陳徒刑6月,緩刑2年,但考量陳先前就曾2度違法植牙遭檢方緩起訴,卻又犯罪,爲導正其法治觀念,另命陳須接受2場共6小時法治教育

陳俊龍是哈佛大學牙科醫學博士,在美國擁有多間連鎖牙醫診所,是美國植牙界名醫媒體報導國際巨星麥可傑克森家族、芭芭拉史翠珊都曾是他的病患

不過,陳雖是美國知名牙醫,卻直到2016年才取得臺灣牙醫師執照,明知在未取得臺灣牙醫資格前,不能行醫,但屢屢私下國內政商名流看診,2009年獲北檢緩起訴處分,支付公庫10萬元,2011年陳又被控透過媚登峰創辦人莊雅清仲介貴婦進行植牙手術,獲北檢二度緩起訴,支付公庫100萬元。

之後,陳疑因與投資的臺灣牙醫診所發生糾紛,前年遭張姓律師告發於2014、2015年違法行醫,違反《醫師法》。北檢調查,陳介紹他的3名商界友人李世聰、何姓、陸姓男子北市2間牙醫診所,由他拔牙植牙、治療牙齒囊腫。

北院審理時,陳認罪並願捐款公益團體醫療院所50萬元,法官判刑6月,緩刑2年,但法官認爲陳先前曾2度違反《醫師法》,遭北檢緩起訴處分,卻又再犯同類型之罪,顯示欠缺遵法守紀觀念,故在緩刑條件上增加6小時法治教育。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