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媒:陰陽合同、炒CP、刷流量 娛樂圈變造假圈須加大處罰

大陸《法治日報》稱,陰陽合同、炒CP、刷流量,娛樂圈變造假圈,須加大處罰,圖爲藝人范冰冰。(消費日報)

大陸官媒《法治日報》4日報導,從陰陽合同到摳圖演戲、從炒CP到刷流量、從虛報身高到學歷造假,法界人士指出,近年來娛樂圈的造假行爲層出不窮,影響惡劣,不僅造成觀衆和粉絲財產和精神上損害,嚴重影響青少年價值觀,也不利於整個行業良性發展,必須強化整治,加大處罰力度,淨化行業環境。

報導稱,7月21日,說唱歌手「孩子王」曬出自己爲河南捐款1.8萬元(人民幣,下同)的截圖,但網友查詢結果顯示,他實際捐款金額爲100元。隨後,「孩子王」爲自己捐款P圖道歉,並稱已補捐。捐款造假只是娛樂圈造假的一個縮影。

報導表示,「買一百張專輯不就是一支口紅的錢嘛」「如果是真愛,你會連一支口紅的錢都不願意出嗎」「買一兩張你和路人有什麼區別」……陸媒近日臥底「飯圈」(粉絲圈)時,經常在粉絲羣裡看到類似這樣的話。

原來,這是「粉頭」(粉絲羣管理人員)正在鼓動粉絲們買明星新發的數位專輯,打算合力把銷量刷到熱銷榜單前列。

點擊多款音樂軟體進入數位專輯庫看到,各明星的數位專輯(含一首或多首歌曲),一張少則3、4元,多則幾十元,而數位專輯的暢銷和排行榜一目瞭然,排行榜既有當日的、一週的,也有一月、一季的,代表着專輯的受歡迎程度。一些網路平臺還會給專輯買得多的消費者頭像掛件、專屬名牌等獎勵。

買一次就要花費上千元,在以年輕人甚至學生爲主的「飯圈」中,這是一筆不小的開支。但很多粉絲一次購買幾十張、幾百張甚至更多,並把購買記錄截圖貼到粉絲羣,下面是一堆點贊。

去年,某頂流明星的單曲3天銷量就破億,立即登上當年全球單曲暢銷榜,但其「超話」中充斥着大量鼓吹刷榜刷量的言論,人均購買量也出現異常;在一數位專輯榜單上,有帳號重複購買多達32萬次,消費近百萬元。

四川省法學會法治文化研究會理事郭小明認爲:「長此以往,實力、唱功不再是上榜的理由,人們只會看流量和人氣,大家不再爲高品質的音樂買單,而是爲明星買單。」

除了音樂專輯的銷量外,明星的各類商業活動中還充斥着刷流量問題。

微博、抖音粉絲均超千萬人的小瀋陽在爲某白酒進行帶貨時,當晚90萬人觀看,僅20多人下單,第二天還退貨16單;12場帶貨直播場均總PV(流覽量)171萬的葉一茜,在近百萬人的直播間,200多元的茶具賣出總金額不到2000元。

2020年11月20日,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雙11」消費維權輿情分析報告》顯示,明星直播帶貨存在刷單、售假、頻「翻車」等問題,「汪涵直播帶貨翻車疑雲」等被列入典型案例。

2018年,蔡徐坤發佈的一條宣傳新歌視訊的微博,竟獲得超億次轉發,而當時微博總用戶數爲3.37億。即便當下,一些明星不論在微博上發佈什麼內容,哪怕是深夜發微博,也能在短短几分鐘內實現「轉評贊」以百萬計,而大量留言都十分雷同。

郭小明指出,資料、流量造假,違背誠信原則,欺騙了社會公衆。如果通過資料造假騙取相關合作,一方面合作方可追究締約過失責任或要求撤銷合同;另一方面還可能涉嫌詐騙犯罪,如果使用技術手段進行資料造假,則涉嫌提供侵入電腦資訊系統程式罪。

說到明星造假,上海恆衍達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豔輝注意到,明星學歷造假較爲普遍,有的讀了名校的培訓班、夜大、總裁班、自修班等,就宣稱自己爲名校畢業;有的買了個國外虛假大學文憑,就自稱在國外大學深造過;有的乾脆僞造高校學歷。

「學歷造假不僅會被錄入個人徵信系統,還有可能觸犯《刑法》中僞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的有關規定。」王豔輝說,如果簽訂合同時存在學歷造假行爲,則違反了《勞動合同法》規定。

王豔輝說,一些明星會通過故意曝光、安排人跟拍等方式,以個人私生活來製造話題進行炒作,令人反感;還有的明星藉助造假的身材長相宣傳某些產品,則可能涉嫌虛假宣傳,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王豔輝稱,除了陰陽合同,「找人代筆或抄襲劇本、歌曲是近年來明星造假的重災區,這些行爲涉嫌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情節嚴重的還可能構成犯罪。」

郭小明說,還有明星或藉助其粉絲通過惡意舉報等方式抹黑其他明星,這可能構成名譽侵權,需承擔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如果涉及侮辱、誹謗,輕則治安拘留,重則追究刑事責任。

王豔輝說,消除娛樂圈造假亂象,首先得整治流量造假行爲,使流量和資本不能夠成爲左右文娛產業的絕對因素。同時,要加強宣傳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