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男劃塑膠艇偷渡金門 口口聲聲要「投奔自由」

大陸廣西陸姓男子偷渡金門遭岸巡逮捕移送法辦。(岸巡提供)

陸姓男子乘坐的塑膠艇和隨身器物。(李金生攝)

艇上還發現陸男攜帶的2顆饅頭,岸巡確認不是肉包。(李金生攝)

金門岸巡副隊長王榮忠說明,全案依違反入出國移民法國安法移送法辦。(李金生攝)

大陸廣西陸姓男子今(31)日帶着2顆饅頭、1瓶礦泉水和幾件衣服,就划着塑膠艇偷渡金門田墩海岸,遭岸巡幹員發現逮捕時,還口口聲說要「投奔自由」。金門岸巡隊依違反入出國移民法和國安法移送法辦,

今天清晨2時許,金門岸巡隊第1巡邏站接獲第12巡防區雷達通報指田岸際前方約1.2公里處有1小型目標後,立即以熱顯像儀搜尋監控,掌握1名男子使用船槳划船,並持續向田墩海岸緩慢航行

2小時後,該名男子跳船走向岸際,早已埋伏等候的岸巡幹員火速趨前逮捕,確認他是來自廣西合山市的陸姓男子(34歲),乘坐的塑膠艇上有隨身救生衣、備用油桶個人衣物證件人民幣1萬2500元外,還有2顆白饅頭和1瓶礦泉水。

陸某供稱,他在7月29日從廣西坐車到泉州,日前先花人民幣1300元在網路購買加掛舷外機的小型衝鋒塑膠艇,昨晚21時許從大陸泉州石井出海,2時許來到金門外海,快到岸際時再改用船槳划船,偷渡原因只是嚮往自由民主,並希望在臺灣地區開創個人事業,實現自己的理想

岸巡以他的供詞與歷年來偷渡者沒有兩樣,且有非法入境犯罪事實,全案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4條(未經許可入國或受禁止出國處分出國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9萬元以下罰金)及國安法第6條移送金門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