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人大決議「宣揚港獨」不可任議員 4立法會議員隨即被取消資格

香港立法會5月8日衝突,8名泛民派人士被捕。(圖/路透社

記者任以芳綜合報導

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11日針對香港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通過最新決議,決議指出,未來如宣揚或者支持港獨主張、拒絕承認國家對香港擁有並行使主權、尋求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等其他違法行爲,將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對此,港府稍早已宣佈,立法會議員楊嶽橋郭榮鏗郭家麒樑繼昌即時取消現任議員資格。

根據大陸官媒新華社指出,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了《國務院關於提請就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作出決定的議案》。上述議案是應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請求而提出的。

該報導稱,會議認爲,爲了全面準確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必須確保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公職人員包括立法會議員符合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

根據新華社報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同意國務院2020年11月7日提出的議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十二條、第五十四條、第六十七條第一項的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的有關規定以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的決定》,作出如下決定:

一、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因宣揚或者支持「港獨」主張、拒絕承認國家對香港擁有並行使主權、尋求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或者具有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等行爲,不符合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一經依法認定,即時喪失立法會議員的資格。

二、本決定適用於在原定於2020年9月6日舉行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提名期間,因上述情形被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裁定提名無效的第六屆立法會議員。今後參選或者出任立法會議員的,如遇有上述情形,均適用本決定。

三、依據上述規定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的,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宣佈。

該項決議公佈後,港府立即發佈公報,指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以上決定,特區政府宣佈原定於2020年9月6日舉行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提名期間,因上述第(一)段情形被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裁定提名無效的以下四位第六屆立法會議員,楊嶽橋、郭榮鏗、郭家麒、樑繼昌即時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特區政府稍後會將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刊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