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從判決顯示 王令麟從未曾涉及任何掏空案

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圖/記者徐文彬攝)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29日上午獲悉遭指控利用立委身分推動修正司法掏空亞太固網部分,終獲高院判決無罪定讞後,除感謝司法終於還他清白外,另擬具無罪定讞聲明稿放在個人部落格,強調本案歷經3年審理終於沈冤得雪,未來將投身公益,回饋社會。

王令麟的委任律師謝協昌上午表示,外界誤以爲王令麟在力霸案中涉及掏空,事實上經過法院歷審調查證明,王令麟是因兼任家族相關企業董事職務時,例如因未出席董事會事後簽名而涉犯僞造文書,從未曾實際參與力霸案的犯罪行爲,外界根本誤解了,王令麟從未因掏空遭到判刑;至於本件亞太固網購買公司債的行爲,謝律師說,所有曾經擔任亞太固網的董事,沒有任何一位被依背信判處有罪定讞,更何況只是掛名亞太固網董事身分的王令麟,謝律師說,家族有犯罪,並非必然所有家族成員都一定犯罪,二審的判決已經說的很清楚了。

王的另位委任律師薛鬆雨則說,檢方原來的起訴內容只是描述背景,指「適巧」公司法修正通過,王又曾如獲甘霖,因此起訴書從未曾將王令麟當成被告,之後,高院又罕見的要補充判決,創下司法怪例;薛律師說,本案檢方上訴指控王推動修法存在很多錯誤,包括公司法的修正是行政院版本,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議本案時,王是財政委員會的委員 。

薛律師說,修法的時間序已經很清楚了,根本無涉犯罪,更何況,立法的對與錯,絕對不是法院可以審酌的,他以開放陸生來臺的修法爲例說,總不能因爲立委修法讓陸生來臺,後來因爲有陸生在臺犯罪殺人,參與修法的立委則要共同擔負殺人共犯罪責,立委修法之後遭到濫用,如果參與修法的立委成了共犯,如果這樣可以成立,豈不天下大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