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涉違法又一件! 疑助毒販滅證 手機通訊露餡遭起訴

律師閻道至。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據瞭解,檢方於去年3月間偵辦一起毒品案件時,閻道至替涉案的葉姓、林姓男子辯護,閻還曾指使葉丟棄存有證據的手機滅證。

檢察官追查,葉、林並未委任閻道至擔任辯護律師,葉的家屬也未支付律師費用給閻。經查發現,閻的律師費用是由葉、林的毒品上游蔣文舜負擔,閻另也將偵訊內容回傳給蔣。

因閻道至並非葉、林的委任律師,卻涉協助兩人滅證、泄漏偵查內容,檢察官認定,閻涉有泄密及藏匿人犯等罪嫌,今依法提起公訴。

【中央社/臺北22日電】

閻姓律師爲涉運毒案共犯辯護時,涉嫌泄密給未到案的運毒案主嫌,並指示主嫌丟棄手機串滅證,北檢今天依刑法泄密、藏匿人犯等罪嫌起訴閻男,並將閻男移付律師懲戒委員會。

臺北地檢署起訴指出,閻姓律師去年3月間以新臺幣20萬元接受涉運輸第二級毒品案的蔣姓主嫌委任,受蔣男指示,陪同另一名涉運毒案共犯應訊。

起訴指出,閻男利用陪同共犯製作偵訊筆錄時,及以律師身分調閱羈押應訊卷證的機會,涉嫌將共犯供述及檢調偵辦內容泄密給蔣男,並指示蔣男丟棄使用中的手機,增加檢調的查緝難度。

檢調獲悉後搜索、約談閻男到案,經過濾扣案卷證、電腦硬碟等證物,認定閻男涉犯刑法泄密、藏匿人犯等罪,事證明確,今天偵查終結,並依法起訴閻男。

檢察官表示,閻男爲執業律師,明知應依法執行訴訟業務,並應合於律師倫理規範,將另分律他案,並把閻男移付律師懲戒委員會懲戒,由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是否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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