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屬地管理」濫用 基層幹部忙「背鍋」:心裡憋屈

屬地管理示意圖。(圖/翻攝自法制網

記者馬叔安臺北報導

大陸地方管理遵循「屬地管理」原則,也就是由事發政府解決問題,解決不了的也可以由其上一級政府解決,但是近來傳出有單位濫用「屬地管理」推卸責任,使得基層工作人員除了工作壓力增加,出了事還要「背鍋」,「基層幹部感到心裡憋屈,又無處訴苦」。

法制網指出,比如出現違建現象鄉鎮要接受屬地管理追責;有農民工在屬地內的企業打工拿不到工錢鄉鎮政府要擔責;企業在屬地施工出現安全事故,鄉鎮要被問責;從轄區貫穿的高速公路上發生事故,鄉鎮也要被問責,有被問責的鄉鎮幹部辯解,領導就一句話,「難道不是在你的轄區嗎?」

社區幹部說,在日常生活中,社區往往變成了相關職能部門的「下級」,以致社區出現了消防員、信訪員、普查員宣傳員統計員衛生員計生員、安全員等一大堆頭銜,幾乎囊括了各級各部門的每一項職能,社區居委會往往被這些不該管而又推不掉的「屬地管理」弄得不堪重負。

一名因爲環保問題被追責處分副鎮長表示,鄉鎮政府沒有執法權,發現有企業排污後只能上報給職能部門,可職能部門下來後,下了張單子就走了,企業停廠幾天又開始生產,「我們就再報告,然後職能部門再來下單子,我們夾在中間,上級政府說我們不作爲,企業罵我們多事,而最終還要接受屬地管理失職追責的處分,讓人有苦沒處訴。據指出,一些地方爲了應付上級或者平息輿論,往往會選擇「多處分幾個幹部」。

山東省委省政府印發了《關於關心關愛基層幹部減輕基層工作負擔的十條意見》,釐清縣鄉兩級職責權限,嚴禁假借「屬地管理」名義將本級黨委、政府及工作部門承擔的責任轉嫁給基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