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書審批綁免稅 民主大倒退

授權在臺灣出版的陸書,竟要向文化部送審才能取得書號和登記圖書免稅。圖爲臺北市書店中的簡體書籍。 (本報資料照片

授權在臺灣出版的陸書,竟要向文化部「送審」才能取得ISBN書號和登記圖書免稅,消息一出,出版業者譁然。文化部究竟是要審內容,還是隻要列冊留記錄,目前都沒說清楚。業者抨擊,此舉不只傷害出版自由,也質疑「免稅綁審批」,本末倒置,想靠免稅拯救出版,爲何不是整個產業免稅?

還原事件現場寶瓶文化總編輯朱亞君表示,文化部日前召開會議,原是爲了討論明年圖書免稅相關事務,現場卻突然提到陸書需申請許可才能授權在臺出版,甚至只用一張投影片快速帶過,消息傳出,令人相當錯愕。

內容審查 傷害出版自由

朱亞君表示,「我們好不容易廢除《出版法》,換來出版自由。如果政府今天要倒行逆施,走回頭路進行內容審查,是不是也至少該好好出面大家講清楚?至少說清楚審查標準?」

雅言出版社發行人顏擇雅表示,此舉形同政府對出版品進行政治性言論審查,如果臺灣讀者對陸書瞭解不夠,反而對官媒宣傳沒有判別力,「把書下架是無法提升民智的,閱讀與討論纔可以。這纔是圖書館該做的工作。」

陸委會 尊重文化部權責

聯經出版社發行人林載爵認爲,作爲陸書申請許可的法源依據已嚴重過時,《大陸地區出版品電影片錄影節目廣播電視節目進入臺灣地區或在臺灣地區發行銷售製作播映展覽觀摩許可辦法》第四條第一項是「宣揚共產主義或從事統戰者」,「從事統戰不被允許可以理解,但討論共產主義的形成、歷史變遷也不行嗎?爲何我們可以出談納粹的書,卻不能出談共產主義的書?可見這個法條已經嚴重過時了。」

《出版法》1999年廢止後,相關辦法已是備而不用,爲何現在重啓使用?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迴應,該項辦法已運作將近30年,是「舊規定」,對於大陸出版品來臺管理機制作業流程,陸委會尊重主管機關文化部,並稱政府本於權責,必須依法行政,若有相關人士有不同的看法,應該透過立法院推動修法程序

學者文學作品也審批

有些人則擔憂,以後連文學作品也必須透過審批才能出版,相當荒謬,淡江大學中文系副教授楊宗翰列出一長串名單金宇澄洪子誠徐則臣畢飛宇梁鴻阿乙、阿來、章詒和、閻連科雙雪濤。他說,「想像一下這些可能的待審名單,怎麼審?誰來審?審多久?如何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