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辦陸居住證 不涉雙重國籍

陸委會主委邱垂正提醒在陸國人,應考量居住證的相關風險。圖/本報資料照片

大陸國務院日前宣佈推出與大陸身分證號碼數同爲18碼的臺灣居民居住證,第一時間,引發我方質疑是否會涉及雙重國籍。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昨(30)日表示,由於申辦居住證無須在大陸設籍,因此不會有註銷臺灣戶籍問題

本月16日,大陸國務院宣佈推出「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只要在大陸居住半年(180天)以上,符合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臺灣居民,可持臺胞證及相關資料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號碼將採用與大陸公民身分證相同的18碼,明(1日)起開始申辦。當時,陸委會提醒,臺灣民衆申辦居住證,恐會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而失去臺灣戶籍,引發了外界高度關注。

面對居住證明開辦,邱垂正昨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申辦居住證者無須在中國大陸設籍,對於領用中國大陸居住證者,尚無違反兩岸條例第9條之1規定,不會有註銷臺灣戶籍的問題。

但邱垂正也指出,申辦居住證可能涉及包括兩岸公法權利義務衝突社會福利資源重複配置、是否影響國家安全或利益問題。他提醒國人,臺灣民衆申領居住證或將引發稅務問題。

邱垂正進一步表示,依據大陸6月29日公佈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草案,明定在大陸境內有住所或無住所者,於繳稅年度內在境內居住滿183天的個人,須就其在境內與境外所得,依法繳納所得稅。

他說,至於將來持有大陸居住證的臺灣民衆,是否構成稅收居民,陸委會將會同相關主管機關持續關注。邱垂正提醒在陸國人,應關注並考量居住證的相關風險,審慎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