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認定違法 臺籍廈門社區主任助理無奈:冤枉人!

臺籍廈門社區主任助理李佩珍海峽論壇十年故事匯上分享自己的經驗。(圖/翻攝自《海峽衛視微信公衆號)

記者馬叔安臺北—廈門連線報導

來自宜蘭臺灣青年李佩珍,2014年參與了在廈門海滄的共同締造的村居環境改造,之後留在了當地繼續服務,2016年起擔任社區主任助理至今。當得知自己的工作陸委會認定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她直呼「無奈」,自己並無任何違法工作內容。

在接受《ETtoday新聞雲》採訪時,李佩珍表示,自己目前全職擔任社區主任助理,正在進行村莊鄉村振興項目,以臺灣社區總體營造的方式改造當地的環境。當得知自己的工作被陸委會認定違法後,她說,「說實在,很無奈」,希望臺灣實事求是,不要冤枉人。

▲李佩珍於2016年12月起擔任社區主任助理至今。(圖/翻攝自《海峽衛視》微信公衆號)

《海峽衛視》微信公衆號指出,2013年廈門市推出了以社會治理爲執行模式的《美麗廈門戰略規劃》,當時的李佩珍隨着當時所屬的單位 — 臺灣大學城鄉發展基金會團隊來到了廈門市海滄區,所負責的村莊是院前社,8個月後,合同項目結束,團隊返回臺灣,而她留了下來。

祖籍山東的李佩珍在2014年成立「濟生緣合作社」,半個月內整治成果讓出的雞舍鴿舍豬舍廁所等共計56戶62處場所,面積約1萬平方米,投公投勞達1000多人次,清理垃圾共計約500噸。她說,當地人自己也很驚訝,說這一切變化太快,像「火箭速度」。

陸委會16日表示,中國大陸始終對臺採取軍事恫嚇外交脅迫及政治打壓的手段,逼迫臺灣人民及政府接受其政治主張及其意識型態,也從不放棄用武力統一臺灣,爲了維護國家安全與尊嚴及利益,兩岸條例第33條第2項規定國人不得擔任中國大陸黨務、軍事、行政等具有政治性機關(構)團體職務,或爲其成員,這是法有明定。

陸委會指出,社區居民委員會是中國大陸基層行政組織,國人擔任社區主任助理,經相關機關會商認定,原則上已構成違反兩岸條例第33條第2項規定。但相關個案是否違反各項規定,需由主管機關內政部進行行政調查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政府在做個案認定前,一定會充分斟酌當事人陳述意見及調查事實的結果,並對當事人有利及不利的事項一併注意。

陸委會強調,我們是民主法治國家,兩岸各界的交流往來,必須遵守兩岸條例相關規範,對於陸方刻意磁吸我年輕人赴陸任職的作法,政府也會審慎因應,以維護我國家整體安全與利益。目前正在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