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任何人均不得從事國人赴陸工作之人力仲介業務

陸委會:任何人均不得從事國人赴陸工作人力仲介業務。(本報資料照)

對於勞動部發函人力銀行禁止刊登大陸職缺。陸委會晚間說明,依兩岸條例第35條及在大陸地區從事商業行爲應經許可或禁止之事項公告項目表規定,禁止從事臺灣人民赴陸就業之人力仲介業務,因此,任何人均不得從事國人赴陸工作之人力仲介業務。

陸委會稱,復依兩岸條例第34條規定,未經本條例許可之中國大陸勞務,不得在臺從事廣告之播映,因此,除非有經兩岸條例許可之情形(例如經許可赴陸投資臺商),否則不得在臺刊登在陸職缺廣告。

陸委會強調,面對近來中國大陸積極透過挖角及滲透等手段,規避法律,吸納誘拉我高科技人才,相關機關已召開會議研商如何強化行政管理,後續將由權責主管機關進行法規宣導等,以維護整體市場秩序,保護國家安全及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