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委提修法 進口油需強制標示加工地

記者洪欣慈臺北報導

臺灣油品連番出問題民衆轉改大量購買進口油,但繼日前國際條碼辨識法遭爆破功,週刊爆料2大合格油品廠商泰山福壽也涉以低價油品混少量進口油賺取暴利民進黨立委陳亭妃13日指出,現行食管法對此的相關規定並不明確,將提出修法,強制要求廠商在外包裝上標示加工地,以免不肖業者廉價混合油充當100%純進口油的情況再發生。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13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將提出食管法修法,要求廠商須強制標示加工地。(圖/記者洪欣慈攝)

陳亭妃指出,進口油品到臺灣後要再分裝、加工,並不是不行,但應該要標示清楚,秉持誠實以告的態度,不能還在包裝上寫百分百進口欺騙消費者,且根據現行食管法第30條,「輸入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食品、食品添加物,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查驗並申報產品有關資訊」,但現在只要打上「進口」兩個字就不用被查驗,「衛福部就是在包庇!」

由於目前食管法僅要求產品標示原產地,因此,爲杜絕不肖業者進口油品後再行惡意加工、分裝,卻仍標註原裝進口,陳亭妃擬提出修法,修正現行食管法第22、24、25、26、27等條,針對食品容器、特定食品、散裝食品等類目包裝上強制規定須加註加工、分裝及包裝地,違者依法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