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秀蓮「不挺管只挺法治」 蔡正元贊發揚臺大校友骨氣

▲前副總統呂秀蓮。(圖/資料照,記者一中攝)

記者楊佳穎臺北報導

教育部日前駁回管中閔當選資格臺大12日召開臨時校務會議,透過投票確定不會重啓遴選程序,要求教育部儘速聘任由臺大遴委會選出的管中閔教授擔任校長;而前副總統呂秀蓮、前行政院長張善政也以臺大校友身分各自發表聲明,支持臺大校務會議決定。對此,國民黨政策執行長蔡正元則在臉書貼文,稱讚呂秀蓮發揚了臺大校友的骨氣,值得給與歷史性掌聲

蔡正元在臉書表示,人類現代文明岀自大學,可以沒有國家、沒有政府,不可以沒有大學,尤其不能沒有好的大學、有骨氣的大學。

他進一步說,臺大表現出難得的骨氣,要求教育部依大學法儘速發聘,擲地有聲,這纔是真正的大學精神;且更難得的是呂秀蓮以挺法治立場,公開力挺臺大,「呂秀蓮發揚了臺大校友的骨氣,值得給與歷史性的掌聲!」

▼蔡正元。(圖/資料照,記者徐政璿攝)

《呂秀蓮聲明:法治核心人人平等,不挺管只挺法治》

大學法第9條規定:「新任公立學校長之產生應由學校組織校長遴選委員會經公開徵求程序遴選出校長後,由教育部或各該所屬地方政府聘任之。」「私立大學校長由董事會組織遴選委員會遴選,經董事會圈選,報請教育部覈准聘任之。」

根據大學法第九條規定,顯然公私立大學校長的產生,程序上略有不同,教育部的職責也不同:

公立大學校長由學校組成「校長遴選委員會」,經公開徵求程序遴選出校長,再由教育部聘任之,而私立大學校長則需經教育部覈准後才聘任。因此臺大下屆校長遴選委員會遴選出管中閔先生之後,教育部只有聘任而無核準之權。

至於遴選委員會的遴選程序如有任何違法不當瑕疵,應由利害關係人依相關法律另外進行行政救濟。類比公職人員選罷法規定,選舉結果中央選委會宣佈投票結果後確定,若有異議,利害關係人得另行提起選舉無效或當選無效之訴。

法治是民主根基,法治的核心原理是人人平等,不因人而異。基於此,我們雖屬不同政黨,但願超越藍綠,共同呼籲:不挺管,只挺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