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學者:出臺臺獨頑固分子清單是依法制獨利劍

學者指出臺臺獨頑固分子清單是依法制獨利劍。圖爲今年9月30日大陸國臺辦例行記者會,發言人馬曉光表示軍機繞臺是針對臺獨勢力及其分裂活動。(中新社

大陸海峽兩岸關係法學研究會秘書長尹寶虎20日在《人民日報》海外版撰文〈出臺『臺獨』頑固分子清單是依法制『獨』的利劍〉指出,大陸學界多年來一直有人建議以法制「獨」,研究制定臺獨分子清單。大陸《憲法》、《國安法》、《反分裂國家法》、《刑法》都規定了包括臺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均有維護國家主權統一領土完整的共同義務,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據和正當性

尹寶虎指,民進黨頑固堅持臺獨分裂路線,拒絕接受體現一箇中國原則的九二共識;在各領域大肆操弄「去中國化」,刻意挑動兩岸敵對;挾洋自重,引狼入室。尤其是強修「國安五法」,通過《反滲透法》,將大陸「敵國化」。通過公投修憲遂行法理臺獨的風險不斷上升。顯然,臺獨分裂勢力已經走上了一條不歸路。如果不加以強力遏制,勢必將兩岸關係引向災難

尹寶虎說明,特別的是,在臺灣司法不願管轄或不能管轄的情況下,大陸司法管轄作爲維護國安最後司法屏障,具有更加充分的合理性和正當性行使管轄權。按照國際慣例,大陸《刑法》還規定了保護管轄制度,任何人在任何地方危害中國國家安全都將受到中國刑事司法管轄。臺獨分子在外國進行分裂國家犯罪活動同樣要接受中國司法制裁

尹寶虎強調,臺獨頑固分子清單一旦出臺,列入清單的臺獨分子將很有可能進入大陸刑事司法程式,成爲分裂國家罪行嫌疑犯。大陸國家執法、司法機關將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通緝、限制出入境、財產查封和扣押凍結等一切必要手段,以及對於潛逃國外的嫌疑犯實施引渡、遣返等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方式,促使將嫌犯緝拿歸案,繩之以法。在列入清單的嫌疑犯歸案之前,對其通緝也將不受追訴時效的限制,通緝將追隨其終身。

文章表示,必須指出的是,出臺臺獨頑固分子清單,是爲了打擊臺獨首要分子,遏制臺獨勢力。顯然不會傷及臺灣民衆,更不會影響兩岸社會正常經貿合作、文化交流和社會往來,反而有利於兩岸關係行穩致遠。

尹寶虎列舉相關規範包括:大陸《憲法》規定,「臺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神聖領土的一部分。完成統一祖國的大業是包括臺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神聖職責」。

大陸《反分裂國家法》強調,「世界上只有一箇中國,大陸和臺灣同屬一箇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是包括臺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國家絕不允許臺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

大陸《國家安全法》指出,「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臺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任何個人和組織違反本法和有關法律,不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義務或者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大陸《刑法》規定「危害國家安全罪」的12個罪名中,有3個罪名直接涉及分裂國家犯罪行爲,包括分裂國家罪、煽動分裂國家罪、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罪。對於與境外勢力勾結實施分裂國家犯罪,還作出從重處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