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營高雄議員服務處內喬債破局 莽男抓狂倒車撞破大門遭收押

高雄市議員李雨庭大寮的服務處5日遭人駕車衝撞。(翻攝李雨庭臉書/高雄洪靖宜傳真)

民進黨高雄市議員李雨庭大寮服務處5日晚間遭人倒車衝撞,警方逮到開車的23歲洪姓嫌犯,案經承辦檢察官訊問後,認他涉犯刑法第151條之恐嚇公衆、同法第305條之恐嚇危害安全、同法第354條之毀損等罪嫌重大,並有勾串共犯或證人及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昨日檢方向法院聲押,今法院裁準。

高市議員李雨庭於大寮服務處5日遭人倒車衝撞,警方於深夜11點逮到23歲的洪姓嫌犯,經調查,61歲蘇姓女子先向議員助理陳情,商借李雨庭大寮區捷西路服務處,與10多名債主協商債務,並委請1位綽號小賀的男子幫忙協商,而其中這名洪姓嫌犯,因被積欠3萬元,仍有1萬多元的債務仍未還清,他不滿處理結果,於是於晚間6時55分駕駛自小客車,以倒車方式撞擊服務處大門後棄車徒步逃離現場,搭乘朋友自小客車離開,警方訊後依刑法毀損、恐嚇罪嫌移送法辦。

經檢方追查,洪姓嫌犯於今年間就2度因恐嚇、毀損案件經法院判刑,沒想到5日下午與他人在某議員服務處債務協商破局,自認該人與議員服務處存有關係,卻於用路尖峰時刻,貿然開車衝撞服務處,一有不慎可能會造成嚴重傷亡,而造成公衆不安與惶恐,竟仍基於恐嚇、恐嚇公衆及毀損之犯意,於當日晚間近7時許返回現場,並以倒車方式快速開車衝撞上開議員服務處,以此方式恐嚇公衆及上開議員服務處人員,並致該服務處玻璃、鐵卷門等物品損壞。

案經承辦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涉犯《刑法》第151條恐嚇公衆、恐嚇危害安全、毀損等罪嫌重大,並有勾串共犯或證人及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於6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今法院裁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