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中車集團高層親屬「3年不上班」 照領107萬薪酬

中國中車集團員工高層親屬,3年不上班照領107萬薪酬。(圖/翻攝澎湃新聞

陸中心/綜合報導

中國中車集團旗下10間公司被發現有財務問題。其中,青島四方機車(四方股份)有位員工是高層的親屬,從2014年2月至2017年6月間長期不上班,居然還照領超過人民幣23.16萬元(約新臺幣107.2萬元)的薪水

根據中國審計署發佈的《中國中車集團有限公司2016年度財務收支情況審計結果公告,針對財務管理會計覈算經營管理、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廉潔從業這三方面進行審計。

在財務管理與會計覈算方面,一共被發現有5項缺失。天津南車投資租賃等兩家企業多計利潤人民幣5.16億元(約新臺幣24億元);四方車輛未將維修費結轉成本,多計利潤人民幣3764.08萬元(約人民幣1.7億元);四方股份和株洲電力機車研究所則分別少計利潤人民幣8481.5萬元(約新臺幣3.95億元)、人民幣600萬元(約新臺幣2769.8萬元)。

經營管理方面共有20項缺失,涉及金額超過億元的就有11項。包括長客股份將部分地鐵車量生產業務違規分包,涉及金額高達人民幣19.94億元(約新臺幣92.94億元);中車集團2011年9月開工建設一個項目,因產業政策調整等暫停,已建部分長期無法投入使用,涉及投資人民幣9.78億元(約新臺幣45.5億元);中車物流違規開展貨物購銷業務,涉及金額人民幣8.22億元(約新臺幣38.3億元);齊齊哈爾軌道交通裝備有一個技術改造項目,自2015年建成後能利用率低,累計虧損人民幣8億元(約新臺幣37.29億元)。

至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廉潔從業方面,長客股份及下屬兩家企業超標購買5輛公務用車,金額合計人民幣215.77萬元(約新臺幣1005.8萬元);長客股份16名在職高階員工享受車改補貼32.07萬元(約新臺幣149.4萬元)的同時,還使用公司調度用車;四方股份一名員工從2014年2月至2017年6月長期不上班,仍全額領取薪酬人民幣23.16萬元,該員工還是高層親屬。

被審計署列出多項缺失的中國中車表示,高度重視這次審計及整改,以「推動中車持續健康發展」爲目標,堅持依法依規、追責問責到位,確保整改工作完全徹底不留死角。目前,已對35人進行責任追究,政紀處分17人、黨紀處分1人、移交司法1人,解除勞動合同1人,誡勉談話15人。其中,長期不上班照領薪水的員工,中國中車表示,已收回超出實際出勤的薪資待遇

▲▼中國中車與多單位聯合研製第五代新型磁浮工程樣車。(圖/翻攝自中國中車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