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駐港公署指賣港求榮必受法律嚴懲 特區執法不容置喙

大陸外交部駐港公署指賣港求榮必受法律嚴懲,特區執法不容置喙。(澎湃新聞)

大陸外交部駐香港特派員公署微信公號4日消息,針對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國會有關機構、美國駐港總領館、英國外交大臣等國政客發表「涉港謬論」,「妄議」特區警方依法通緝任建峰等8名外逃「反中亂港」首惡分子,並公然詆譭《香港國安法》,干預特區法治和正常執法,中國大陸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

發言人指出,任建峰等人長期從事「反中亂港」活動,煽動甚至妄圖武力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勾結外部勢力「賣港求榮」,爲謀一己政治私利,不惜陷750萬香港市民於水火、陷香港社會於動盪。其逃竄海外後仍不收手,到處散佈涉中涉港政治謠言和港獨「謬論」,鼓動外部勢力干預甚至制裁香港,公然挑戰《國安法》權威,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嚴重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其行可恥、其心可誅、其罪當懲!」

發言人表示,天網恢恢,有法必行,首惡必辦。特區警方以事實爲依據,以法律爲準繩,通過「保護性管轄」條款對海外「反中亂港」「首惡分子」正當執法,符合國際法及國際通行慣例。這是維護香港法治和社會正義的應然之義,是特區履行憲制責任、落實《香港國安法》的正當之舉,是鞏固香港由亂到治成果、保障香港長治久安的必要之舉,符合香港社會的共識和心聲。

發言人指出,一些外國政客對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正當執法橫加指責,卻對自身國家安全立法密不透風、濫用國安概念的事實裝聾作啞。他們對《香港國安法》根據國際通例規定「保護性管轄」妄加置喙,卻對本國濫施「長臂管轄」和非法單邊制裁打壓異己的做法諱莫如深,只會更加暴露出他們褻瀆法治的僞善與雙標。

發言人重申,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最高原則,捍衛國家安全天經地義、理所當然,絕不容許任何外部勢力插手干預。大陸外交部駐港公署奉勸逃亡海外的「首惡分子」趁早放棄挾洋自重、逍遙法外的「癡心妄想」,告誡外部干預勢力立即停止包庇罪犯、豢養亂港遏中「馬前卒」的「卑劣行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