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了!表姊夫捐精 妻捐卵成孕母,夫求償敗訴

東森新聞記者羅欣怡、陳鴻宜臺北報導

臺北市林姓男子同情表姊夫妻不孕,同意讓太太卵子,沒想到最後太太懷孕,名符其實變成了代理孕母,自己的婚姻最後離婚收場,林姓男子遷怒表姊害太太亂倫,求償500萬元,但是法官認爲從頭到尾他都知情,而且人工受孕不算通姦,判他敗訴。

臺北市這條安靜巷子裡,林姓男子和父母就住在公寓的4樓和鄰居互動不多,只知道43歲的他兩年前有過一段婚姻,老婆帶着孩子離開婆家,鄰居通通都知道。

5年前,林姓男子同意讓太太替不孕的表姊夫生小孩,林姓男子的太太捐卵,表姊夫捐精,但是後來才發現太太懷孕成了代理孕母,生了一個女兒,交給表姊夫妻收養。

但是林姓男子最後和太太離婚,他把責任歸給求子心切的表姊夫妻,認爲他們害太太亂倫,求償500萬元。鄰居表示,林姓男子夫妻感情不好,經常傳出吵架的聲音

林姓男子表姊夫妻的家大樓管理員,對他們的家務事小心翼翼,表示不便多透露。法官認爲,事前林姓男子也簽了同意書,他從頭到尾都知道老婆懷孕,而且人工受孕不算通姦,判他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