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跑才喊冤 送報生父:林克穎有撞到!調帶便知

黃俊德父親聽聞林克穎竟然光明正大從海關落跑,憤怒又傷心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酒駕撞死孝子黃俊德、被判刑4年定讞的英國商人林克穎,持他人護照「落跑」出境,直至今(1日)才發出聲明,供稱審理期間遭受極度「偏見」,並開出返臺3條件。這些話聽在死者父親相當不以爲然,痛罵「人落跑才喊冤!」

黃姓死者父親指出,林克穎出庭時有請律師法官也有給機會發言,「難道他都沒說話嗎?」黃父表示,林可以去法院調閱關鍵影帶,「他有撞到,去調帶就知道了」,如果他肯回臺灣就不會跑走了。

林克穎是在今天上午跨海發出聲明,並開出回臺接受審判的「3個條件」,首先要由國際人權組織,擔任審判觀察員;其次審理期間,除了人權組織外,還要由臺灣合法人權單位,一同蒞臨;最後一點是事發當時的關鍵影帶,並沒有成爲法庭證物,因爲影帶內容可以證明他是「無辜」的。

對於林克潁的要求,臺北地檢署發言人黃謀信則迴應,檢察官執行法院確定判決,絕不可能跟受刑人談條件,若對方覺得判決不公允,應該循非常上訴或再審途徑救濟,而不是用逃跑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