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瓦斯不落地」政策 業者頻遭開單?

記者王文萱/臺北報導

目前法規規定一般瓦斯營業場所儲放的液化石油氣儲氣量不得超過128公斤,民進黨立委林佳龍24日舉行記者會表示,這等同於瓦斯行不得儲存超過6桶瓦斯,而且業者也反映,近來裝載瓦斯桶的車輛市區暫時停放時,也常被消防開單告發。

▲民進黨立委林佳龍召開記者會,盼政府爲瓦斯業者解決困境。(資料照片/林佳龍辦公室提供)

林佳龍說,政府近1年來強力執法,業者苦不堪言,業者很願意配合「瓦斯不落地政策並維護居民生活安全,但政府也要爲瓦斯業者解決困境,爲他們的生計謀求出路,如果只是一味開單告發,就會逼人民布條上街頭。

各縣市瓦斯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也表示,因爲「瓦斯不落地」政策未搭配開放空間做爲儲存室,也沒有提出輔導業者改進的營運方式,一味的以高額2萬到6萬的罰單,讓全國業者這1年來哀鴻遍野;而如果瓦斯業者無法尋得解決方案,全國各地的業者將串聯,在9月28日於臺中拉布條上街遊行。

林佳龍認爲,主管機關也要幫業者解決氣瓶車停放及轉運瓦斯桶的困境,並且也要輔導業者改善儲存超量問題,而瓦斯總儲氣限量絕對是保護所有人的安全,「瓦斯不落地」政策也爲追求安全第一,所以希望政府能擬定出良好的政策。

內政部消防署專門委員張裕忠則說,全世界國家使用瓦斯大概分兩種型態,而亞洲多由瓦斯行送到家裡,以各國法令來講確實調整空間較小,不過這也與臺灣民衆消費型態有關,但營建署去年也開始與經濟部能源局討論,希望改變型態,像是仿效日韓,以計量方式處理,便能透過制度解決問題

張裕忠也說,業者假使將瓦斯車當作固定儲存場使用,纔會開罰單;如果只是停放半小時或一小時等,也不會去開單,所以臨停路邊的瓦斯車,並不會因此受罰。

內政部營建署都市計劃組副組長廖耀東則表示,營建署將協助輔導地方政府,啓動都市計劃變更、非都市土地變更,擬定配套措施,讓業者有空間能夠停靠氣瓶車,或是存放、轉運液化石油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