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文欽辱警沒事恢復黨籍 段宜康酸:仲裁會功能強大

桃園縣議員羅文欽。(圖/東森新聞資料照)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縣議員羅文欽今年二月因酒醉辱罵、毆打警察,被民進黨中評會開除黨籍,羅不服判決在黨內提起仲裁案子經過半年審查綠營仲裁委員會上週以「程序瑕疵」爲由,撤銷中評會處分,恢復羅文欽黨籍。對此結果部分民進黨員表示不滿。

羅文欽酒醉鬧事案今年二月引發喧然大波,傳言怒飆髒話、還作勢要毆打員警,誇張行徑令人咋舌,嚴重傷害黨譽,被當事人平鎮分局警備隊長許傳竈按鈴控告羅文欽妨害公務、傷害、毀損等罪,並且由當時民進黨主席蘇貞昌中常會親自提案,將羅移送中評會開除黨籍。據《自由時報》報導,不過事情經過半年,民進黨仲裁委員會上週竟以「程序瑕疵」爲由撤銷中評會處分。

對此結果,中評委之一的臺北市議員許淑華17日痛批,民進黨自打嘴巴,讓外界看笑話,如果每個人都可以用派系運作否決中評會處置,中評會廢掉算了。

除了許淑華外,民進黨立委段宜康也在臉書上質疑,被開除黨籍的桃園縣議員羅文欽,經過民進黨仲裁委員會的「平反」,又恢復黨籍;而且週日還可以繼續以黨代表身份參與黨內投票,可以肯定仲裁委員會實在是「功能異常強大。」

民進黨發言人黃帝穎則緩頰,仲裁會認爲中評會決議開除羅文欽黨籍時,並未給他申訴及答辯機會,確實有程序瑕疵;不過黨中央依然認爲羅的行爲損害黨譽,未來將補正程序,給下一屆中評會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