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爾地夫16歲少女與男子發生性行爲 判鞭刑一百!

回教國家通姦刑罰很重。圖爲執行鞕刑時的情景。(圖/取自網路)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英國《每日郵報》報導,馬爾地夫一名16歲少女因爲跟年長男子發生性行爲結果被判鞭刑一百下和軟禁在家8個月。

家庭壓力下,這名少女「招認」 跟一名29 歲男子發生性行爲。該男子因爲跟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爲罪名成立,上週日(2日)被判10年徒刑

該名女孩由於尚未成年,當局會等到她滿18歲後纔會施刑。

馬爾地夫是回教國家,對通姦罪刑罰很重。2009年時,即有150名以上的馬爾地夫婦女因爲涉嫌通姦、婚外情醜事,被當地穆斯林法庭判處執行公開鞭刑,大約50名男子也面臨處刑。

之前,馬爾地夫刑事法庭最高法官阿卜杜拉馬哈邁德說,鞭刑只是一種威懾手段,不是用來傷害和侮辱人。被執行鞭刑的人,禁止手臂擡高過肩。他說:「公衆應該知道這些男女做過的這些事情,他們應該引以爲戒。」

至於爲何只有少數男子受罰,馬哈邁德說;「製造這些問題(通姦或懷孕)後,男子通常會離開,或許這個女人不止與一個男人有過關係,我們也不知道誰應該對此負責 。」

但「國際特赦組織」駐馬爾地夫特別觀察員阿巴斯菲茲認爲,鞭刑是非常殘忍、極具侮辱性以及不人道的懲罰,被《國際人權法》所禁止。他表示:「實施鞭刑讓人非常難堪,將會對受刑者造成生理心理上的痛苦,這也是一種虐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