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顧婕「過氣藝人」 張女被依誹謗罪判罰5000元

藝人顧婕友人張可人與她有金錢糾紛,去年張女臉書辱罵她是「過氣藝人」「蛇蠍心腸」「忘恩負義」。(本報資料照片

藝人顧婕的友人張可人與她有金錢糾紛,去年張女在臉書辱罵她是「過氣藝人」「蛇蠍心腸」「忘恩負義」,檢方起訴後,臺北地方法院依散佈文字誹謗罪,將張女判罰金5000元,可易服勞役。可上訴。

同案被告,張女的友人男子黃雨嶸在張的臉書貼文下留言,罵顧婕「垃圾」,被依公然侮辱判罰金2000元,可易服勞役。

北院審酌男子黃雨嶸與顧捷素不相識,僅爲張的友人,而張與顧發生金錢糾紛,張女竟不思剋制情緒理性處事,公然發表貼文辱罵、誹謗顧婕,黃雨嶸竟在該則貼文下留言辱罵顧婕,所爲均應予非難。

法官惟念及被告2人犯後均坦承犯行,然因顧婕未於調解程序到場,被告2人也無再次調解之意願,而未能達成調解等情,考量2人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罰金5000元及2000元,都可易服勞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