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拉松許玉芳奧運藥檢未過 禁賽1年處分

許玉芳。(圖/資料照)

記者魏立信綜合報導

臺灣馬拉松老將許玉芳在今年裡約奧運前,藥檢被驗出禁藥反應,因此遭中華奧會從奧運名單中除名;奧會禁藥委員會24日公佈懲處,給予禁賽1年處分。許玉芳若不服禁賽決議,可以在今天接到通知後20天內提出申訴。

睽違12年再度取得奧運門票,許玉芳卻在7月份被驗出藥檢中含有利尿成分;她本人表示日前爲了治療左腳腫痛而使用中西醫並行治療,用藥處分中查出三種中藥方含利尿消腫作用。

經過一段時間的調查與討論,奧會禁藥委員會決議給予許玉芳禁賽1年處分,中華民國田徑協會公告全文如下:

本會很遺憾公佈我國女子馬拉松運動員許玉芳在今年6月24日賽外藥檢結果呈現陽性,經中華奧會禁藥委員會了解,許玉芳是因爲就醫時誤食含利尿劑成分藥物,而導致未能通過藥檢。該物質不利中長距離運動表現,足見該名運動員並無使用運動禁藥之意圖,但基於世界反運動禁藥規章第2.1.1條規定,不使禁用物質進入其體內爲運動員之責任,在禁藥委員會所召開聽審會後做出決議給予一年禁賽。禁賽期限爲2016年6月24日至2017年6月23日24時止。

依照國際田徑總會田徑規則第40.12與40.14條規定,禁賽期間所獲取的獎金全部歸還主辦單位,不得參與任何運動競賽,亦不得參與任何田徑相關訓練活動、田徑教練活動或田徑訓練相關行政工作,但能參加與反運動禁藥相關教育活動。運動員須于禁賽期滿前兩個月向本會宣告是否即將恢復訓練與後續參賽

田協也再次向全國運動員呼籲,並非所有合格西醫或中醫師皆瞭解運動禁藥成分,部分醫師也喜歡在藥品中添加非健保給付的特效藥,且並未列於處方簽上,請各位運動員務必在就醫時,選擇曾接受過反運動禁藥繼續教育訓練的醫師就診,也請在領取藥物時,仔細覈對藥品數量與處方簽上所列藥品數目,更應避免使用藥粉與燉補,也建議領取藥物後,在使用前,先上網google查詢藥品成分,再與運動禁藥清單進行比對,或是上衛生福利部網站查詢藥品成分。運動員應切記,不使禁用物質進入其體內爲運動員之責任! WADA規定中,此爲絕對責任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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