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三字經求法官「快給我前科」 《博恩秀》想釋憲妨害名譽除罪化

▲《博恩夜夜秀》首季試播集,主持人博恩討論妨害名譽違憲爭議。(圖/翻攝STR NETWORK YOUTUBE)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脫口秀《博恩夜夜秀》主持人曾博恩,2018年在節目中,爲了探討妨害名譽除罪化問題,故意在舞臺上用三字經辱罵工作人員JIM,並強調自己有「真實惡意」,希望獲得有罪前科,才能聲請釋憲,沒想到JIM真的上法院提告公然侮辱,博恩11日親自出庭主張罪名違憲,希望法院停止訴訟,聲請法官解釋。

臺北地院12日開庭前,博恩和員工委任律師在庭外還有說有笑,庭後僅表示「要回去工作」,不接受媒體採訪。

▲曾博恩罵員工三字經被告公然侮辱出庭時,婉拒受訪 。(圖/記者劉昌鬆攝)

法庭上,博恩以被告身分表示,臺灣在保障名譽權言論自由的事情上,一直有爭議,他認爲「公然侮辱罪」可能已經違憲了,希望法院可以判他緩刑,也希望法官能停止訴訟,聲請大法官釋憲,審判長林孟皇表示有待合議庭討論決定,先訂全案7月2日宣判

《博恩夜夜秀》是臺灣第一個美式深夜脫口秀節目,由博恩坐在主播臺後方開講,或是與坐在沙發上的來賓對話,在2018年試播集的單元「欸!」中,博恩提到,節目開播後,一定會得罪很多人,所以試播集一定要處理,「所有口無遮攔的人一定會害怕遇到的」妨害名譽問題。

▲曾博恩庭訊後離開,法官已諭知將在7月宣判。(圖/記者劉昌鬆攝)

博恩提出4個妨害名譽案例,質疑妨害名譽「告不告得成不重要,重點是我讓你一直去跑法院」,「以刑逼民」,「危害言論與新聞自由」,而2017年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也達成妨害名譽除罪化的協議

但因爲前法務部邱太三自訴告政論名嘴妨害名譽,博恩在節目中指出,除罪化不能靠政府,因此選擇用聲請大法官宣告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違憲的途徑,並找工作人員JIM上臺,讓博恩公開用「王八蛋」和三字經辱罵,然後說:「法官大人,我要澄清,我有真實惡意,我就是要羞辱他,趕快給我前科,因爲我要聲請大法官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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