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泄密「重判」4個月 黃國昌:得了便宜還賣乖

黃國昌。(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總統馬英九遭控教唆泄密案,二審高等法院15日上午10時宣判撤銷一審無罪判決,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馬英九隨即出面迴應,強調一定會上訴,引來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狠酸,一個總統違法濫權,「得了便宜還賣乖」,認爲這個判決已經是輕判。

馬英九自卸任後官司纏身,本起泄密案緣於2013年9月初接受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密報,指柯建銘關說法務部長曾勇夫,使其案件二審無罪確定。之後馬英九透過秘書撥打電話給黃世銘,要求黃世銘對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前總統府秘書長羅智強再度報告,引發九月政爭。黃世銘最後遭判刑1年3個月定讞,而黃世銘被判刑定讞後,臺北地檢署認爲馬英九當時要求黃世銘向江宜樺報告的行爲有犯罪嫌疑,2016年3月間對馬英九提起公訴。

一審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唐玥獨任審理本案,認爲馬英九行使憲法賦予總統的權力,因此以憲法的「院際調解權」阻卻違法,判決馬英九無罪,檢方不服上訴,二審高院合議庭審判長江振義、受命法官許文章、以及陪席法官潘翠雪,認定馬英九犯下《通保法》中的「公務員無故泄漏資料罪」,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更在判決書上寫下馬英九「顯然不足表率」。

對此,馬英九出席活動前受訪爆氣嗆高院,他說,「這樣的案子,如果回家睡大覺才叫不足表率」,並強調此案是憲法訴訟攸關總統職權釐清,他一定會上訴。

「得了便宜還賣乖」,黃國昌說,馬英九身爲總統卻違法濫權,把國家搞得烏煙瘴氣,卻只判四個月,一天1000元易科罰金,根本已是輕縱,破壞偵查不公開的違法泄密,還要瞎掰總統職權,「馬英九是以爲自己活在帝制時代嗎?」更嗆「權貴犯罪果然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