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原導學:對立統一規律是事物發展的根本規律(1)

對立統一規律(矛盾規律)是事物發展的根本規律,這一規律對人們正確認識問題和發展問題是非常重要的,其中的“矛盾及其同一性和鬥爭性、矛盾的普遍性特殊性、矛盾分析方法”等也是歷年考研政治選擇題分析題中的重要考點,需要同學們重點複習。

爲幫助同學們掌握這一重要的規律,跨考教育政治教研室李先靈老師現通過上下兩篇文章,對其中的四個重要問題展開解析。本文對“唯物辯證法實質核心是對立統一規律(矛盾規律)”和 “矛盾的兩個基本屬性”兩個問題進行解析。

問題一:爲什麼說“唯物辯證法的實質和核心是對立統一規律(矛盾規律)”?

解析:唯物辯證法是一個完整的科學體系,包括一系列的基本規律範疇,其中唯物辯證法的實質和核心是對立統一規律(對立統一規律又稱矛盾規律)。原因有四個:1.對立統一規律(矛盾規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聯繫的根本內容和永恆發展的內在動力,從根本上回答了事物爲什麼會發展的問題。

(題中題:事物普遍聯繫的根本內容是什麼?解析:事物普遍聯繫的根本內容就是事物內在要素之間的鬥爭性與同一性及事物之間的鬥爭性、同一性,以及伴隨發生的事物的運動性,三者之間的相互聯結和作用反映在唯物辯證法中就是事物普遍聯繫的內容。

2.對立統一規律(矛盾規律)是貫穿質量互變規律、否定之否定規律以及唯物辯證法基本範疇的中心線索,也是理解這些規律和範疇的“鑰匙”。

3.對立統一規律(矛盾規律)提供了人們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法,它是對事物辯證認識的實質。

(題中題:矛盾分析法的具體體現有哪些?

解析:矛盾分析法包含廣泛而深刻的內容,例如,分析矛盾特殊性的方法、“兩點論”與“重點論”相結合的方法、抓關鍵、看主流的方法、在對立中把握同一和在同一中把握對立的方法、批判與繼承相統一的方法等。)

4.是否承認對立統一學說是唯物辯證法和形而上學對立的實質。

(題中題:辯證法和形而上學的區別何在?

解析:辯證法和形而上學是對“世界怎樣存在的”這一問題的兩種不同回答。辯證法堅持用聯繫的、發展的觀點看世界,認爲發展的根本原因在於事物的內部矛盾。辯證法認爲,任何事物都包含着矛盾,矛盾着的各個方面既對立,又統一,既相互鬥爭,又相互依存、相互滲透,並在一定條件下相互轉化。堅持辯證法的觀點,就是全面地把握事物矛盾的對立和統一兩個方面,能夠把同一的事物區別開來和把對立的事物聯繫起來,即從對立中把握同一,從同一中把握對立,做到同中求異和異中求同。

形而上學則主張用孤立的、靜止的觀點看問題,否認事物內部矛盾的存在和作用。形而上學“在它看出有差別的地方就看不見統一,在它看見統一的地方就看不出差別”,這種只見對立、不見同一或者只見同一、不見對立的觀點割裂了矛盾同一性和鬥爭性的關係,往往造成思想上的絕對化和片面性。)

問題二:如何理解“矛盾的兩個基本屬性”?

解析:1.矛盾是辯證法的核心概念。矛盾是辯證法的核心概念,矛盾是反映事物內部和事物之間對立統一關係的哲學範疇。唯物辯證法所說的矛盾是辯證矛盾、客觀矛盾,即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對立統一關係。對立和統一分別體現了矛盾的兩種基本屬性。矛盾的對立屬性又稱鬥爭性,矛盾的統一屬性又稱同一性。

2.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雙方相互依存、相互貫通的性質趨勢。它有兩個方面的含義:矛盾着的對立面相互依存,互爲存在的前提,並共處於一個統一體中;矛盾着的對立面之間相互貫通,在一定條件下相互轉化。

3.矛盾的鬥爭性是指矛盾着的對立面之間相互排斥、相互分離的性質和趨勢。矛盾鬥爭性具有豐富的內容和多樣的形式。由於矛盾的性質不同,矛盾的鬥爭形式也不同。對於多種多樣的鬥爭形式,可以區分對抗性的和非對抗性兩種基本形式。

4.矛盾的同一性和鬥爭性的辯證關係。

矛盾的同一性和鬥爭性是相互聯結、相輔相成的。一方面,同一性不能脫離鬥爭性而存在,沒有鬥爭性就沒有同一性,因爲矛盾的同一是以差別和對立爲前提的,是包含差別和對立的同一。同一性要受鬥爭性的制約,矛盾雙方的共存要靠鬥爭來維持,矛盾雙方的轉化要靠鬥爭來實現。另一方面,鬥爭性也不能脫離同一性而存在,鬥爭性寓於同一性之中。鬥爭性要受同一性的制約,同一性規定和制約着鬥爭的形式、規模範圍,沒有同一性也沒有鬥爭性。在事物的矛盾中,矛盾的鬥爭性是無條件的絕對的,矛盾的同一性是有條件的相對的。無條件的絕對的鬥爭性與有條件的相對的同一性相結合,構成事物的矛盾運動,推動事物的發展。

有一句古話可以幫助大家理解這一知識點。西周末年思想家史伯說:“和實生物,同則不繼。以它平它謂之和,故能豐長物歸之。”這句話就包含着辯證法之矛盾的同一性和鬥爭性思想:矛盾的同一是包含差別的同一、對立面的統一是事物發展的動力、不包含內部差別的事物就不能存在和發展、事物是由不同方面、不同要素構成的統一體。

跨考教育政治教研室    李先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