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登記未成年子女名下 專家提醒「贈與稅」3大注意事項

▲現在很多爸爸媽媽都想要助子女一臂之力,幫子女、買房,但消基會董事長遊開雄提醒,若兒女爲未成年,未具有經濟能力情況下,就可能會面臨贈與稅稅負問題。(圖/記者黃克翔攝)記者葉佳華臺北報導

近年許多家長購屋會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但常常也衍生不少問題,專家提醒民衆,購入新屋若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除了要留意可能面臨課徵贈與稅之外,在銀行貸款部份及買賣合約書都應該事先再三確認、並記載清楚,避免後續交易糾紛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臺中市一名婦人日前購入一間華廈,因她之後要和老公離婚,可能會有財產分配問題,因此簽約前她向仲介開出2個條件,第一是新房需登記於18歲兒子名下,其二是買房一事不能讓老公知道。當時該名仲介表示沒有問題,婦人便當場簽下授權書和買賣合約書,並支付1萬元現金、69萬本票

但事後該名婦人發現,兒子未滿20歲,買屋需徵得父母兩造同意,也無法辦貸款,甚至還收到屋主的存證信函,指她未履行契約,需支付違約金共144萬元,進而衍生出不動產交易事件

現在很多爸爸媽媽都想要助子女一臂之力,幫子女、買房,但消基會董事長遊開雄提醒,大多未成年子女仍未有經濟能力,這個情況下就可能會面臨贈與稅的稅負問題。

另外,遊開雄也指出,依照《民法規定,未滿20歲屬於限制行爲能力人,若是年輕人置產,須經由法定代理人或是監護人同意;另外貸款部分,銀行除了評估擔保品是否足以清償借款之外,若房屋登記人爲未成年人,未有經濟能力的情況下,銀行可能也會要求父母親擔任連帶保證人。

遊開雄更提醒,假設買賣契約中雙方約定、買方可指定第三人爲房屋登記人的情況下,買方就必須考慮貸款後續是否會出現問題,以上述的例子來說,若要避免類似個案發生,銀行若因未成年登記人而無法准予核貸,契約是否能協議終止,這部分應在契約買賣中明訂並記載清楚,如此應能降低糾紛產生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