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明蝦少半斤 熱炒店臉書開罵挨告…公衆利益不起訴

▲買明蝦少半斤,熱炒老闆臉書開罵挨告不起訴。

東森新聞記者吳建毅、SNG小組高雄報導

一家在高雄蚵仔寮觀光市裡經營熱炒店的老闆,控訴漁市海鮮店家偷斤減兩,店家解釋這是明蝦流失的水重,退200元補償,但熱炒店老闆認爲對方態度不佳,事後在臉書PO文指控對方做生意不實在,被海鮮店提告。檢方認定,熱炒店老闆PO文跟公衆利益關係處分不起訴。

根據熱炒店老闆指控,海鮮攤位的秤重實在少太多,他購買明蝦蝦和花螺,當時店家說明蝦1斤1100元,他買了3200元,算一算應該有3斤左右,但拿回店秤卻只有2.5斤,足足少了0.5斤。

雖然海鮮攤有退一點錢,但熱炒店老闆覺得對方態度不佳,所以在網路上PO文,指控海鮮攤偷斤減兩、做生意不實在,海鮮攤老闆憤而提出誹謗告訴。「活的東西不管你跟誰買,除非牠死掉,活的一定會放在水裡。」

海鮮攤店家認爲,對方第一時間反應斤兩不足時,已經退了200元,但對方卻在臉書PO文,真的忍不下這口氣。但檢方認爲,熱炒店張貼內容不是憑空杜撰,海鮮攤也因爲斤兩不足退了200元,同時熱炒店老闆PO的文章也跟公益有關,並非誹謗,因此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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