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僞健康食品 馬妞遭判刑3個月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富邦MOMO臺因生技公司合作,找藝人廣告宣傳販售僞健康食品牟取暴利,全案徐乃麟獲緩起訴後,苗栗地院6日依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案判富邦罰150萬元,購物專家馬妞也遭判刑3個月。

檢警前年開始偵辦僞健康食品案,發現富邦、採榮、優奇等公司合作在MOMO購物臺販賣未經認證的僞健康食品,其中包括「液の黑蒜膠囊」、「輕盈多酚」、「玫瑰青體素Ⅱ」、「Dr.KIWI黃金奇異酵素」等四項產品,並宣稱具有保健功效,能降膽固醇、分解脂肪等,而富邦又從中牟取暴利,被判罰150萬。

▼馬妞。(圖/取自YouTube)

法管審理期間,部分產品研發人員節目製作人、主持人員工都辯稱不知道「不知產品未經認證」、「以爲合法」或「不知違反」,但只劉駿耀等少數藝人或名嘴,被認定確實不知情而全身而退。苗栗地院6日判購物臺、行銷商、開發商等相關人員3到5個月有期徒刑,其中一人馬妞也被判刑3個月。

苗栗地檢署發言人主任檢察官林李嘉表示,檢警此次炎查非法健康食品,將有助阻嚇購物臺戕害國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