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屋坪數縮水房仲辯誤載 竹科工程師虧170萬怒投訴消保官

新竹政府消保靳邦忠提醒,購屋務必保留原始物件調查資料,簽約時要求經紀人地政士,將權狀內的登記單位平方公尺,換算成坪數,並如實登記於契約內,以免衍生後續爭議。(縣府提供/莊旻靜新竹傳真)

竹科學園區一對工程師夫妻去年8月透過連鎖房仲公司介紹,看上竹北市喜來登商圈1處高樓住宅,當下順利簽約,但事後查實價登錄卻發現坪數縮水5.807坪,質問房仲還被嗆「當時爲何不看清楚」,工程師怒向新竹縣消保官陳情,消保官調查後認定房仲帶看出示坪數與最後簽約平方公尺確有登載不同,未善盡揭露重要消費資訊誠信義務,依消保法剝奪其所得仲介利益27.6萬元。

新竹縣消保官靳邦忠表示,此起案件發生於2020年8月,接獲工程師陳情時指出,當時看上喜來登商圈附近建案12樓,同社區另戶成交同爲57坪,實價登錄爲1388萬元,因此他出價,最後以1380萬元成交。

過戶後一個月,工程師夫妻偶然上網查詢實價登錄,發現自身所買的房屋登錄資料的權狀僅有51.866坪,比原先房仲出示的權狀少了5.807坪,向房仲質問時,對方卻辯稱這是小缺失、是誤載「我們算錯了」,願意退1%的服務費表達誠意,並反指控工程師當初簽約爲何不看清楚。

靳邦忠表示,該名工程師認爲短少的坪數換算市價,等同損失170萬元,他介入協調時,建議成交價的2%作爲和解,但業者態度強硬拒絕,甚至表明「如果每個人簽約之後都來說坪數不符的話,那我們生意都不要做了!」使工程師寧可不要和解金,也要求行政調查。

後續調查發現,短少的坪數來自於公設,原爲15.645坪,實際上卻僅9.922坪,業者也坦承當初看房僅以開案時的臨時資料作爲說明。且因權狀登記單位爲平方公尺,但帶看資料均爲坪數,也是此事發生爭議原因之一。

靳邦忠表示,業者對於消費爭議處理態度不佳,若不從重處罰,擔心再有業者如法泡製,虛灌坪數訛詐消費者,因此開罰。

靳邦忠也提醒,民衆買屋務必保留原始物件調查資料,簽約時也要求經紀人、地政士將權狀登記的單位「平方公尺」換算爲坪數,並如實登記於契約內,以免後續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