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帳戶得5千損9萬 還成恐嚇幫助犯

新竹吳姓男子賣出名下帳戶,卻被擄鴿勒贖集團作爲人頭帳戶,吳男也因此成爲恐嚇幫助犯。(莊旻靜攝)

新竹縣吳姓男子明知出賣人頭帳戶有問題,卻仍以5000元爲代價,將名下中華郵政帳戶出售陌生男子,其帳戶卻成擄鴿勒贖集團的人頭帳戶,警方循線追到吳男身上,新竹地方法院判吳男有期徒刑2個月可易科罰金,換算須繳6萬給公庫,加上與被害人以3萬和解,付出的代價不小。

吳男今年1月將名下的中華郵政帳戶出售給一名綽號阿浩」的陌生男子,得手5000元。2月另名養鴿陳姓男子,接獲1通電話,被告知其所擁有的賽鴿已被綁架,若要贖回,就將3萬元現金,匯入指定戶頭,該戶頭即爲吳男所持有,但現金轉入後,就馬上由他人提領。

另名養有賽鴿的鄧姓男子,也同遭恐嚇,依照電話指示,也將1800元現金轉入已成人頭帳戶的吳男帳戶中。鄧男陳男隨後報警,警方依照匯款帳號,循線找到吳男。

判決書指出,幫助犯的成立須在主觀上有幫助故意、客觀上有幫助行爲,吳男賣出郵局存摺、提款卡密碼,供恐嚇他人匯入款項並提領花用,雖無恐嚇犯行證據,卻屬幫助犯的行爲。

法官審酌吳男爲成年男子,明知近年國內多有詐欺、恐嚇集團利用人頭帳戶收受不法所得,仍有此犯行,但因吳男坦承犯行,又與陳姓男子調解成立,願意賠償陳男損失,且吳男爲粗工經濟狀況屬勉持,因此判處2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

吳男售出帳戶所得5千元,與陳男調解成立,須賠償陳男3萬元,再加上若易科罰金以1天1千元計,2個月則約6萬元,加上賠償金額3萬總計爲9萬,得5千花9萬,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