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當兵就到美國去念博士 他念到33歲還不回來被判刑4月

當兵是許多臺灣男人必須面對的一段經歷。(圖/翻攝自國防部後備指揮部

社會中心嘉義報導

一名陳姓男子美國攻讀博士,一直沒有回臺服兵役,然而法律規定役男出國最高年紀爲30歲,他卻到33歲都沒有回來,無視嘉義市政府發函催告、送徵兵體檢書,因此被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送辦,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

據判決書,陳男自99年12月出境赴美讀博士後,102年底就已屆滿境外役男博士班最高就學年齡30歲,但他卻不回來,到了104年區公所發函催告要求6個月內返國、105年寄徵兵檢查通知書,還是沒有任何消息企圖逃避兵役,因此判處有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市府民政副處長張朝坤接受《聯合報》訪問時,表示,陳男並非判刑首例,去年移送8案中,另外一名37歲顏姓男子也是滯留國外,去年被判5月,最後返國當兵;另有1人因取得僑民證不起訴、5人則是通緝中;「該當兵就當兵!」,境外役男讀書最高年紀大學爲24歲、碩士27歲、博士30歲,近來嚴加法辦,不會讓他們拖延超過36歲徵兵年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