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狼師爆混進臺灣補習班 韋佳德:教學門檻實在太低

記者裴璐/臺北報導

藝人韋佳德來在臺灣發展近多年,除了是藝人外,是義大利人的他中文還相當流利,且身兼臺灣的大學教授、語言學家等多重身份。最近爆出一名在美國性侵多名未成年的男子,返臺並曾在北市親班任教。韋佳德對此提出了想法,「老外或持有國外護照華人在臺教書門檻實在太低了」。

▲韋佳德:臺灣教學門檻實在太低。(圖/翻攝自韋佳德臉書)

韋佳德認爲國際法律能夠保護所謂國際社會,但很矛盾的是有時其條件是保護人民絆腳石。對於該則新聞他不敢直接下評論,他覺得很有可能是同姓名,再者如果是因臺美之間沒有引渡條款,所以現在針對此案什麼也沒辦法做,「若真是他,我相信他決定回臺之安親班教英語並非巧合,因爲憑着一張美籍護照便有資格任教。」

韋佳德不只說過一遍,他覺得持有國外護照的華人在臺教書的門檻實在太低了。他想提醒大家,「護照無法檢定語文教學能力」,他覺得老師都該通過教英語爲第二語言師資資格考,因爲按照臺灣的定義是,只要持有美國、英國南非加拿大官方語言英文,就可以在補習班教英文, 「所以臺灣是有很多補習班對外籍師資的篩選很草率,因爲政府在覈發工作許可的門檻就只有如此,只要是大學畢業,來自英語系國家,就可以在補習班擔任英語老師」。

舉例,一個剛取得英國護照的非英語系國家移民,還無法說標準的英文,但由於他持有英國護照,就可以在臺灣補習班教英文,他不認爲這樣是真的對學生好。此外,他也呼籲心理學教育學人格特質相關最基本考試時不可或缺的,「老師不僅決定小孩子的語言能力,也塑造小孩子的未來! 」

韋佳德原文

國際法律能夠保護所謂國際社會,但很矛盾的是有時其條件是保護人民的絆腳石。首先,我不敢評論此新聞的原因,是因爲尚未確認被通報的人及在臺被檢舉的盧某爲同一個人。世界上,同姓名的案例比比皆是,更不用說長得像的人。不過,若確實爲同一個人,大家也無能爲力。根據蘋果所報,美國華盛頓州貝爾優市警察局犯罪分析及性罪犯探員Frank Nunnelee只有證實確實有關於盧男的法院通緝(There is a court warrant for LU’s arrest),但他表示,因臺美之間沒有引渡條款,所以現在針對此案什麼也沒辦法做。

若真是他,我相信他決定回臺之安親班教英語並非巧合,因爲憑着一張美籍護照便有資格任教。這纔是根本的問題。老外或持有國外護照的華人在臺教書的門檻實在太低了!

我想提醒大家,護照無法檢定語文教學能力!臺灣教育領域裡,有很多值得探討的現象。其中一個是以護照檢定語文教學能力。沒錯,這個趨勢就發生在臺灣,而且是行政院勞動部政策。除了自小成長在雙語的環境,老師該通過「教英語爲第二語言」的師資資格考,也就是說,具有專業資格,教導「以英語爲第二語文」的學生。除此之外,我呼籲心理學、教育學及人格特質相關最基本的考試時不可或缺的!

老師不僅決定小孩子的語言能力,也塑造小孩子的未來!根據臺灣的「外國人就業服務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外國人受聘僱從事本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之外國語文教師之工作,每週從事教學相關工作時數不得少於十四小時,且應具備下列資格:一、 年滿二十歲。二、 大專以上學校畢業。三、 教授之語文課程爲該外籍教師護照國籍之官方語言。何謂持有英語爲官方語言的護照?按照該定義,美國、英國、南非及加拿大的官方語言爲英文,自然可以在補習班教英文。甚至香港人、印度人或新加坡人等均可在臺灣補習班教英語,因爲持有英語爲官方語言國家的護照。所以臺灣是有很多補習班對外籍師資的篩選很草率,因爲政府在覈發工作許可的門檻就只有如此,只要是大學畢業,來自英語系國家,就可以在補習班擔任英語老師;若再加上,亦持有臺灣護照更加簡單混入安親班教英語。試想,一個剛取得英國護照的非英語系國家移民,還無法說標準的英文,但由於他持有英國護照,就可以在臺灣補習班教英文了。希望大家可以理解一件事,護照不能檢定語言水平,更不能用來衡量一個人的教學品質!仍希望勞工政策可改善,讓來臺有資格與能力的人員可合法貢獻所長。法規大家確實應該遵守無疑。但是,花了大錢美語補習班上英文課的你,若想要讓英文能力更上層樓,是否該質疑政策如何判定外籍教師教學的資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