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宣佈制裁香港特首林鄭等11名中港官員

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美聯社

美國總統川普上月中籤署《香港自治法案》,要求美方制裁損害香港自治的個人實體對象包括實施《港區國安法》的官員美國財政部今(7)日宣佈,制裁包括特首林鄭在內的11名中港官員。

根據美國公佈的名單,被制裁的11名官員分別爲:特首林鄭月娥、特首辦主任兼國安委秘書長國基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政制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警務處處長鄧炳強、警務處前處長盧偉聰、中聯辦主任駱惠寧、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國安公署署長鄭雁雄

根據美國《香港自治法案》條文,法案要求美行政當局嚴厲制裁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及《基本法》下中國對香港承諾的中方個人和實體,包括香港警方,並制裁與推行港版國安法官員及實體有業務來往的金融機構,包括禁止美國金融機構向被制裁的金融機構貸款國務院須每年向國會提交報告,列出「尋求破壞一國兩制」官員及相關人士名單,總統有權凍結相關人士在美國的資產,並禁止他們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