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籍女教師和港男玩4P 收40萬還告迷姦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4名香港男子去年來臺灣旅遊,從北市知名夜店帶一名火辣美籍女子飯店, 男歡女愛過後,女方事後卻指控遭其中3男強迫發生性關係,3男則堅稱你情我願;士林地檢署調閱夜店和飯店監視畫面後,發現女子全程與4男調情嬉鬧,並未求救報警,認定未遭性侵,全案不起訴。

▲圖爲夜店狂歡資料照。

起訴書指出,香港籍林姓、黃姓、禢姓和周姓男子2012年4月來臺觀光,在臺灣友人安排下到臺北知名夜店「Myst」參加派對,和友人同行的美籍女英文老師和林男喝酒聊天后主動投懷送抱,林還發現該女沒穿內褲。派對結束後,5人一同回飯店,其中周男因不勝酒力睡着,由林男先女老師親熱,黃、禢2接着上陣,大玩4P,完事後女老師自行離去。4男返港後,女子透過友人表示懷疑遭人迷姦,要求3男花錢消災,否則將提告,3男爲息事寧人,付出40萬和解金,但女子收錢後還是提告。

檢方調閱監視畫面發現,女子無論在夜店或飯店均意識清楚,除在夜店外等待4男,進出飯店也神情自若,未向櫃檯人員求助,還自己招計程車離去;另外,當晚的酒都是由夜店人員調配,皆放在包廂內同一位置,無法預知誰要喝哪一杯,因此採信港男說法,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