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鋼琴直播主邀鬥內金主回家激戰 監視器全都錄人夫崩潰

直播主偷情鬥內金主,遭丈夫裝設監視器全都錄。此爲示意圖。(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已婚的陳姓美女鋼琴直播主,去年4月間邀約鬥內金主施男回家不倫,被丈夫在家中裝設的監視器全程拍下,2夫妻因此離婚。陳女孃家的人前往丈夫家中,打包名牌包等物品帶走,人夫事後認爲財物短少,因此對陳女、施男提告妨害婚姻,也對陳女及孃家姻親提出加重竊盜告訴。臺北地檢署不起訴後,人夫向高檢署提出再議,但高檢署也駁回再議確定。

檢方透露,被列爲被告的陳女,年約30歲,是某直播平臺的直播主。她因爲經常在直播時彈琴粉絲聽,吸引不少死忠粉絲。其中一名大陳女20歲、開設樂器行施姓男子,不僅準時收看直播,也經常大手筆「鬥內」,讓陳女青眼有加,最後得以一親芳澤

2人在去年4月8日下午3點多,陳女趁着擔任工程師的丈夫不在家時,邀請施男到新北市的家中作客。2人一開始僅是聊天、吃點心,但天雷勾動地火雙方隨即在客廳沙發上激戰起來。由於丈夫早就起疑,在家中偷偷裝設監視器,陳女以爲偷吃行爲神不知鬼不覺,殊不知全被丈夫錄下。丈夫事後拿影片質疑陳女,雙方鬧起離婚。

陳女離開愛窩,但爲了取回自己的名牌包、地毯名貴物品,她找來父母親哥哥、哥哥的女友等4人,在4月28日到丈夫家中,取回屬於自己的物品。但丈夫回家後,清點家中物品,發現短少14樣財物,包含CHANEL、LV名牌包,浪琴牌手錶婚戒、DYSON空氣清淨機吸塵器,以及部分現金。丈夫因此提出告訴,控告陳女娘家等人涉嫌加重竊盜罪、陳女施男共同犯妨害婚姻罪。

通姦除罪化後,陳女施男共犯妨害婚姻罪部分,臺北地檢署作出不起訴處分。另外加重竊盜罪部分,北檢也認爲,因夫妻原本是同居共財的關係,當要離婚之際,很容易將物品均認定爲屬自己之物,主觀上不見得具有竊盜的故意,因此檢方以查無實證爲由,也對加重竊盜罪部分做出不起訴處分。

丈夫對加重竊盜罪不起訴不滿,向高檢署提出再議,高檢署受理後,認爲北檢所做的不起訴並無違誤,因此駁回丈夫的再議,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