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錢拚命加預算 中市再欠88億

議員黃錫嘉質疑捷運系統日文心線地上物拆遷補償追加預算不符合預算法主計處長蔣建中(左)上前溝通。

記者諸葛志一/臺中報導

中市議會22日召開臨時會,一讀審查102年度臺中市地方總預算第一次追加減預算;針對市府在這次辦理捷運系統烏日文心線地上物拆遷補償88億餘元追加預算,是否符合預算法及公債法?引起市議員黃錫嘉、段緯宇等議員強烈質疑,並一度以清點人數杯葛議事場面火爆。主計處長蔣建中則強調「皆依相關規定編列。」

黃錫嘉議員表示,市府今年總預算原歲入爲1千024億3千992萬元,歲入預算淨追加32億606萬元,成爲1千056億4千598萬,再加上歲出預算淨追加120億1千990萬元,歲入歲出短差139億多,市府以「賒借」彌平

黃錫嘉認爲,市府本次追加減預算在資本門108億8千210萬元,其中捷運系統烏日文心線88億1千380萬元主要爲地上物拆遷補償,但剩餘12億餘元,有些不是配合上級補助款所編列的項目;追加預算應有上級補助款才能配合追加,但有些追加預算,之前在原預算就沒有,不應追加,他認爲如此不合預算法。

黃錫嘉也指出,市府單102年債務一年的利息要7億9千300萬元,今年再賒借,每一年利息負擔就超過8億多元以上,這是一個龐大的支出,希望往後預算編列應更加嚴謹。

黃錫嘉也提到,交通局編列80多億元徵收款,如果扣除同意聯合場站開發,根本無須編列,交通局可能想一次編足,但是因爲中央撤銷徵收,原本科目已經沒有,不該編追加預算,這筆經費應該明年再編列。

主計處長蔣大中強調,102第一次追加減預算案皆依相關規定編列,在經議會審議通過後,市府也必須將法定預算送臺中市審計處、行政院主計總處財政部機關複覈,如果說適法性有問題的話,他們會糾正,對於議員的建議,會作爲下一次預算編列的參考。(新聞來源民衆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