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確認保戶保費來源! 合庫人壽遭罰300萬

合庫人壽遭罰300萬臺幣。(圖/記者陳依旻攝)

記者陳依旻/臺北報導

金管會今(24)日對合庫人壽開罰300萬。原因是該公司保單借款覈保作業過程中,僅相信業務員招攬報告書,及保戶告知的資金來源存款薪資獎金,未落實查證保戶保費來源實爲該公司的保單借款。

金管會指出,該公司辦理保險業務有違反保險相關法令規定,另因相關缺失涉及合庫銀行,缺失事實明確,分別依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項核處合庫人壽罰鍰300萬元整,以及依同法第149條第1項予以4項糾正、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30條之1第1項第2款,罰合庫銀行180萬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