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字/【辯】 壬辰年四月廿七

文/Joel FUKUZAWA圖/周月雲

兩造爲了爭議而興起訴訟,稱爲辡。兩個辛代表原告被告,這也說明了興訟都不會是一件好事,所以用「辛」。這兩個人,彼此以言詞相互爲了自己的道理說明,把言語放進去稱爲「辯」。辯駁之後,第三者用刀明確的切分曲直對錯,稱爲辨。辨明之後得用力執行,稱爲「辦」。